第二十七章:安能辨我是雄雌-《乱世慷慨我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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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声酒嗝将沉默打破,手指挑着系在酒葫芦中间的红绳,挑到小白身前,泛着酒气道:“小崽子,要不要来一口?”

    不知是换一张面具还是勾描几笔,总之给人的感觉仿佛放下拘束,用手挡开眼前的酒葫芦,扭头斜眼轻蔑道:“不要,你自己喝吧。”

    “哎呦?要你喝你就喝,哪来那么多废话!”重新将酒葫芦挑到小白身前。

    仿佛认命一般轻叹一声,接过酒葫芦,对嘴抿上一口。被辣得咳嗽起来。拧上封口便撇给那鬼谷老儿。这酒后劲极大,小白体虚喝酒并没有让脸灼红,反而越加发白,直到无法抗衡酒劲从而失去对身体的控制,一头栽倒在凉席上。醉倒过去。

    “崽子,也就是你能喝到先生我酿的酒,这普天之下又有谁有你这般待遇?”轻笑道,随手扭开封口便要往嘴里倒,但忽然想起这崽子是直接对嘴喝的,无奈取来那茶杯,一杯杯倒满,一杯杯饮下。

    “嗝……”打了个酒嗝,从那四羊方鼎旁拿过一小玉瓶,拔开布塞倒出一粒丹药,两指捻起圆润无比,红棕色的外衣上有着规律的纹理,扒开小白嘴,便丢了进去,取过酒葫芦灌下两大口酒将丹药一并送了下去。

    晃了晃酒葫芦,满嘴酒气幽幽道:“又要没了,为了你先生我可下了血本!酒助药挥发,不惜这千里醉给你做药引。”挪了挪蜷在圈椅上的身体,继续道:“嗜血之体,没想到竟然能找到你。世人只知嗜血之体无药可医,但却不知无药医却可入医。”

    “那浅红的血液,是多么纯净,毫无杂质的颜色。血液中没有了其他的‘杂质’也就无法阻挡血永不停息地从伤口处流出,只要一个小小的伤口,足以让全身的血液从之流淌干净,所以身患嗜血之体很难存活。”抬手摸了摸小白的头发,自言自语继续道:“丹药需要进入人体后,被吸收到血液里才能发挥其作用,可就是因为血液中存在着太多的‘杂质’阻挡了药效的极致发挥,所以需要过长的时间才能将药效发挥到极致。这也是先生我一直的心病。”

    “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证明这药的效果,可我哪里有那么多是时间去浪费在一种药身上!幸好,崽子你来了。”

    药效的极致发挥只是嗜血之体的作用之一,通常一颗最普遍的解毒丹用于普通人身上需要四至五个时辰才能使效果发挥完全,而用于小白身上只需要半炷香的短暂时间就足以让药效发挥到极致!这就是差距,对于鬼谷先生来说,没有什么比小白这宝贵的身子更珍贵的了!

    嗜血之体的作用不止其一,还有他的综合性,是最好的融合剂,这看似清淡的血液却有着强横的一面,用霸道无比的方式强行综合两种不同的药物,哪怕本质相冲。一株土茯苓和一片淡竹叶,两种性质完全相对的药材如果强行综合到一起,只会弄出一堆没有丝毫作用的药渣,但只要加入些许嗜血之体的血液,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两者将互不干扰其药效再者又会奇迹般融合到一起,成为一种新的丹药!这是全新的发现,只要有了这小崽子,就会有无穷的变化。说不定会……

    年少时闯过旃檀寺的藏经阁,偷翻过遗生卷,所以对人体质一说比世人多了解一些。嗜血之体这等特殊体质上面也有记述,大致瞄过几眼,奈何年事已高记性大不如从前,列列好几种作用也只记得其中之二。

    刚刚喂下的丹药还没有具体的名字,只是前些日灵光闪现倒弄出的药丸子,六十年分的首乌,两钱当归,四片鞘姜,些许红枣,一并丢入方鼎中,最后不忘在鼎里添上一勺这崽子的血,最终就炼出了这个。

    大补!

    前些日抽了这崽子点血,脸色骤然苍白,奈何弄些补血的药物给其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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